限制网络经营者多平台经营、强迫商家“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购物节即将到来,电商经营者本想利用机会拓宽产品销路,却发现一些第三方电商平台限制商家多平台经营,否则限制流量。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网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乌鲁木齐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做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规定,打击和制止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记者从乌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10月23日已发出了《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提醒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有以下行为: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乌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张贵说:“鼓励餐饮、零售企业就发现的第三方平台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强迫商家‘二选一’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合同或以‘诚信经营、食品安全’为由向餐饮商户收取保证金,以减少流量排名、缩小配送距离、增加佣金费率等技术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餐饮、零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合经营行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各网络经营者多平台经营自主权,拓宽网络经营者增收架道,帮助网络经营者走出困境。”乌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艾合买提江·帕塔尔表示,对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签订单方排他合同、减少流量排名、缩小配送距离等技术方式限制网络经营者进行多平台经营,构成不正当竟争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子以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确保网络市场竞争有序,市场经营环境健康平稳。
乌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邀请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网络平台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