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吴茜表示,巨灾指数保险的实行将可以帮助地市政府减轻救灾资金的财政负担。(央广网记者 何伟奇 摄)
央广网广州4月23日消息(记者何伟奇 通讯员陈文焕)广东保监局日前对外发布,全国首创的巨灾指数保险今年正式在广东省汕头、韶关、湛江、梅州、清远、河源、汕尾、阳江、茂名、云浮等10个地市启动试点工作,在触发预设的赔付条件后,将采取“赔付在先”的理赔模式,不需要后期现场查勘,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
广东巨灾指数保险围绕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等重点灾害,创造性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总体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广东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吴茜表示,巨灾指数保险的实行将可以帮助地市政府减轻救灾资金的财政负担。吴茜:“巨灾指数保险将以省政府作为投保人,地市政府作为被保险人。当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灾害达到了一定级别,这个级别是我们提前设定好的阈值,达到这个阈值之后,就会触发保险赔付。所以就叫做指数保险,特点在于财政出资购买,赔付也是直接赔给地市政府,以触发阈值作为赔付条件,不需要后期现场查看,理赔在先。”
广东保监局方面表示,目前巨灾指数保险确定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机构提供服务,地市政府可选择1家或2家机构进行合作。首批试点集中在灾害相对较多的粤西地市,未来将会进一步扩展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