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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实施的这3部法律,你了解吗

2017-10-01 14:44:00  来源:中国军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国歌法、民法总则、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都与你我息息相关

  10月1日起,国歌法将更好地捍卫国歌尊严,民法总则助力全社会实现“少有所养”“老有所依”,机动车驾考调整更加强调安全文明操作。这3部本月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奏唱国歌时应肃立、庄重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熟悉的旋律曾在无数场合让亿万中国人内心激昂澎湃。10月1日起,为了更好地维护国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施行,规定在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你是否知道哪些场合不得奏唱国歌?根据国歌法,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侮辱国歌的行为将面临哪些处罚?根据国歌法,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新中国成立开始,位于澳门半岛俾利喇街的镜平学校一直坚持举行升国旗仪式。五星红旗从学校楼顶平台徐徐升起,《义勇军进行曲》响彻天空,镜平学校的师生们注视着国旗,伴着旋律合唱国歌。

  此次,国歌法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规定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我国国旗法和国徽法分别自1990年和1991年的10月1日起施行。如今正式落地的国歌法,将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成为落实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

  民法总则全方位保护民众权利

  民法总则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部法律的保护下,中国人的一生可能会这样走过:

  胎儿尚在母体中已可以受到民法总则的保护。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从出生前的胎儿开始,其继承遗产、接受赠予等利益就受到民法总则的保护。

  8周岁的孩子就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孩子们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同学好友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由此前的10周岁下调至8周岁,有助于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

  18周岁后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劳动所得的收入拥有所有权。对于如何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婚姻、财产纠纷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民法总则都提供了原则依据。

  现实中一些见义勇为者做了好事却遭遇尴尬。对此,民法总则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旨在更好地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此外,民法总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纳入被监护人范围,努力在全社会实现“老有所依”。

  新驾考注重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1日起正式实施,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驾考更加注重安全文明意识考核,更好地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为群众考试领证创造便利。

  调整内容包括将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新驾考理论考试注重模拟实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同时,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更加强调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在通过路口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此外,考试组织进一步优化。小型车考试中,调整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考试中,对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责编:徐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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