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5 09:24:00 来源:解放军报 说两句 分享到:
肩负神圣使命 心系国防民生
—— 军队人大代表部分议案建议追踪
■本报记者 邹维荣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中国迎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肩负神圣使命,军队人大代表即将步入忙碌的会期,议国是、提建议、做决定,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事实上,无论开会、闭会,军队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一直在路上。
去年两会前夕,军队人大代表深入多个地区和单位走访调研,倾听民心、集中民智、反映民愿,在此基础上形成议案5件、建议194件。一份份与官兵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议案建议,凝聚着代表的智慧和汗水。
一年来,军地有关部门针对这些议案建议,分专业、有重点地邀请军队人大代表参与论证、调研、审议等,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注入勃勃生机。这些议案或建议是如何办复落实的,反响如何?请看本报记者的追踪调查。
——编 者
立法保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原第二炮兵某基地司令员邱文明等代表
【回眸】2014年两会小组讨论过程中,邱文明代表建议,尽快推进国家层面军队荣誉制度建设,从制度上肯定军队特殊贡献,确立全社会对军队荣誉的尊重和认可。这份建议内容十分翔实,包括:国家应通过法定形式制定有关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的法律条款,明确设置、评选条件、评审、授予、撤销等内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勋章、荣誉称号授予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国家荣誉制度的公信力等。
【追踪】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已提请常委会进行了二次审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心语】欣闻该法通过,邱文明代表心情激动,他说:“这不仅从制度上充分肯定了军队特殊贡献,还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激发了各族人民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报记者穆可双、李三红、穆瑞林、冯凯旋摄
责编: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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