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套07式士兵冬常服,咱俩是老乡,你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1月11日,陆军第12集团军某旅仓库管理员吴少河刚上班,一位老乡就上门找到他。
吴少河犯了嘀咕:最近一段时间,为啥常有战友来问能不能买军服?在他的再三盘问下,这名老乡道出了实情:“我弟多次给我说过,渴望拥有一套军装。春节回家过年,想给他买一套带回去。”
“《军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处分。”吴少河当即拒绝了老乡的请求,并及时将这一现象上报负责被装管理的张助理。
“军服是军人身份的重要象征,明明有规定非军人不得着军服,为啥还有人把军服当成馈赠‘礼品’?”带着疑问,张助理按照价拨记录,找到近期以军服丢失为名购买军装的战士,发现大部分人的军服其实并没有丢失,而新价拨的军服也还整整齐齐地叠放在箱子里。
问及原因,战士小李坦言,其实衣服丢了只是借口,想买衣服才是目的。张助理在调查中发现,军用大衣、春秋常服和迷彩服是战士们最容易“丢失”的衣服,而军用腰带、军用水壶、作战靴等军品,也是战士们喜欢囤积、打算馈赠亲友的“最佳选择”。
“让军服流入社会,存在的隐忧不容忽视!如果非军人身着军服,很容易让原本威严的军服变了味。”战士小段回忆,前段时间自己在家休假,就多次发现有地方群众军便“混搭”,看起来不伦不类。
“如果这些人穿着军装违法乱纪,还会极大损坏军人形象。”小段说,前不久网上流传的“假军人千里求婚”等涉军负面新闻,事后证实,大部分都是假军人所为,“这些事件的发生,跟军服的失控失管有很大关系!”
“军服是军人身份的标识,是军人荣誉的象征,绝不能把军服作为馈赠礼品!”该旅领导介绍说,连日来,针对部分官兵违反规定私自购买、赠送军服这一现象,他们连出重拳展开纠治。
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官兵学习《军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观看不法分子利用假军服危害社会的警示案例,让官兵深刻认识到军服流入社会的危害性,使官兵时刻绷紧安全弦。
完善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军服购买程序,对每一套价拨的军服严格登记备案。军服丢失损坏后,必须持营连证明,才能到军需仓库置换或价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购买军服。
加强检查督导。与地方公安部门建立联系,严格查处整治周边制售假军服军品的商铺。定期派出纠察,对驻地群众违规着军服的现象进行制止;对于情节恶劣、损坏军人形象的,协调地方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系列举措成效明显。如今,该旅官兵爱护军服的意识明显提高,几名前期私自购买、留存军服的战士主动将多余的军服退回了军需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