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0 10:53:00 来源:解放军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这一重要论述,为顺利推进改革强军战略提供了重要遵循。
加强重点领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凡有改革必先立法。”当前,我军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必须用严谨科学的法规制度把改革的成果固化下来,才能适应新体制建立科学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也要注重整合立法需求,加强统筹协调,防止零敲碎打,防止来回折腾“翻烧饼”,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始终沿着法定程序稳步向前发展。
提高军事立法效益和质量。坚持效益至上、质量第一,始终把提高立法效益和质量作为加强立法工作、有效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相关法规立改废释的主体、标准、审批权限等重点环节,使之更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
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精细立法,不论在法规制度的起草、论证、修改中,还是在其模式和体例上,都要力求具体、明确,界定清楚对象范围,使立法内容更加集中、举措更加细化。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应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以更加权威的方式支持和保障改革;对实践中尚不成熟,但又迫切需要加以规范的,可先作出原则性规定,为进一步改革调整预留空间;对与改革形势要求相悖、实践证明已经过时的,尽快予以废止。
注重做好军事立法后评估制度。立法后评估是军事立法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能系统客观地总结制度建设的经验得失,也能为有效推进改革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建立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科学认证、实践检验、征求意见、客观评价、找出问题、提出对策、科学裁定等办法,对立法成果作出评价,适时调整充实修订完善,不断增强其对改革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
法立而后功成。我们深信,有了改革的强力推进,有了立法的保驾护航,我军改革强军战略,就一定能够蹄疾步稳地落到实处,在逢山开路中笃行致远。(军事科学院军队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韩金强)
责编:宋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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