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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联合作战三次转变 首提“全球一体化作战”

2016-01-22 13:17:00  来源:解放军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在战争形态演变与技术发展驱动下,“联合”已逐步成为美军提升战力的基本途径,但其内涵却经历过三次重大转变——

 
美军:向“联”而行 为“合”而变
■付征南

  联合作战,本质是整体作战,是指通过对诸军种力量的优化组合,能力互补,达成1+1>2的效果。在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战场上,任何单一军种都难以“包打天下”,联合作战已是大势所趋。在二战中确立军事领先优势的美军,其联合作战发展过程,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一代“联合”——

  “军种代理”体制下的军种“整合”

  二战结束后,美军于1946年颁布了《司令部计划纲要》,相继组建了七大地理司令部和两大单一军种司令部 ,并按利益均衡原则构建了“军种代理”体制。此后,又分别于1947年和1949年正式设立了参联会、参联会主席和联合参谋部,并在各战区之下相继组建了军种组成部队司令部,初步形成了军兵种齐全、任务分工明确的“联合”组织架构,奠定了美军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的基本框架。

  这一时期,“军种主导”仍是美军“联合”文化的本质特色。美军于1956年颁布的《联合司令部计划》就明确规定,“除特别授权外,联合司令部司令不得直接指挥军种组成部队或下属部队。”

  美军于1958年构建了军政军令分离体制,从法律上废除了“军种代理”体制,确立了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在作战指挥链中的主体地位。然而,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联合”,军种参谋长仍可利用自身权力,特别是通过掌控军官的晋升考核等重大人事权,来架空参联会主席和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暗中操控参联会、联合参谋部和联合作战司令部的运作,甚至干预前线作战指挥,导致这些联合机构沦为“联而不合、统而不一”的“空架子”,在实战行动中只能扮演“协调人”而非“主导者”的角色。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海军作战部长阿利·伯克曾直言,“当地的指挥官没有任何权力,他们凡事都要经过我们(各军种参谋长)的同意才能采取行动……”

  这种体制本质上是以应对核时代的大规模战争为着眼点,但在应对规模、时间、范围和强度较小的有限战争时,战场指挥官却因指挥权限不足、军种暗中操控过度,难以根据战场态势的变化,灵活调整作战计划,进而导致美军实战中出现令出多门、指挥混乱的现象,这也是造成美军在越战和伊朗“人质门”事件等行动中战场指挥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像越战期间,美军轰炸机要同时听命于4个互不隶属的司令部指挥。这些弊端也为美军日后的联合作战体制改革埋下了伏笔。

责编: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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