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 (李悦)连日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引发两岸民众的同仇敌忾,也引来中外学者的质疑。中国政府早已申明,中国对裁绝不承认,也不会接受。
这一所谓“裁决”的危害性有哪些,中国又如何让南海争端的解决重新回到正常轨道?就以上话题,央广记者采访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金永明先生。
记者:昨天中国发布了《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它与早前南海立场文件有什么联系,各自的重要性在哪里呢?
金永明:中国发布了《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它系统的阐述了中菲两国之间在南海问题上的由来,以及出现争议以后,双方通过协商谈判的努力进程,以及跟进了一些措施,又系统的论述了中国对处理南海问题上的政策,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完善的、综合性的归纳与完善,对于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南海问题,特别是中菲两国之间存在的争议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2014年12月7日,中国发表的中国政府关于对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的立场文件,是系统的阐述了,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而组成的仲裁庭,对菲律宾提交的,收录的数项没有管辖权的法理论证。在菲律宾提起仲裁这个事项上面,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包括仲裁庭所审议的事项是涉及到领土主权的事项,它对十五项诉求的裁决无可避免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到了中国与菲律宾的海域划界问题。而这个海域划界问题,又是中国政府已经于2006年8月25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的书面排除性声明当中就用了排除,所以没有管辖权。同时,仲裁庭也具有不可受理性,也就是说不可以受理案件,因为中菲两国之间有一系列的双边文件兼区域性的文件,特别是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范,它要求中菲两国之间要通过直接对话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南海问题争议,包括管辖权争议等等。
记者:通过您的解读,我们也能够感觉到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并且发布了白皮书以后,还是让我们感觉到中国在处理南海问题上的善意。12日,我们也看到所谓的仲裁判决,可以用荒谬绝伦来形容,虽然我们早已经严正的声明,对于非法仲裁不参与、不承认、不接受,您也多次提到。但仲裁及其结果的危害性还是存在的,您怎么来看待这个危害性呢?
金永明: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严重剥夺了中国依据断续线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严重的损害了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
第二,这样的一个裁决,不但不能够定分止争,相反严重的扩大了各种矛盾,使得各种矛盾会进一步爆发,包括中菲关系,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关系,中美关系,等等。
第三,这样的裁决危害性影响了国际法的作用,国际法的正义的力量进一步的削弱,损害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威性、整体性、系统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质性的削弱。尽管在争端解决机制当中,根据298条的规定,可以做出排除性声明,但是这个排除性声明的事项是否与仲裁所提起的请求事项有关联,是否有关联的裁定权是在仲裁员这里,所以引发了这样的任意裁决,或者越权裁决的后果。
第四,仲裁庭属于一种越权的裁决,扩大权限的裁决,所以它缺乏公正性,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严重的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