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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祭办法》颁布两周年,落实怎么样?

2016-03-21 13:40:00  来源:解放军报  说两句  分享到:

  春风和煦,万物复苏,九州又将迎清明。

  两年前的3月31日,民政部正式公布《烈士公祭办法》,首次明确了公祭活动的主体、时间、场所、参加人员以及具体程序等,规定清明节、国庆节或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让英烈得到敬重和褒奖,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构建了以《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公祭办法》等法规政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如何落实好相关法规制度,在社会上营造追思英雄、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在军地有关部门展开采访。

  不能忘却的纪念

  【访谈实录】

  记者:近年来,有的地方将烈士陵园开发成商业墓地,有的部门组织纪念活动突出商业目的,有的单位将祭扫烈士陵园搞成“春游”活动,嬉戏打闹……凡此种种,让人心痛。有人说,墓地是思考人生的最好地方。作为军人,不惜抛家舍业,不怕断头流血,他们为国捐躯,决不能被后人遗忘。上述所举虽是个别行为,但让烈士英魂怎能安宁?让热血军人怎能心安?

  杨学伦(安徽省军区政治部主任):“犹有国人怀旧德,一腔热血祭先人”。铭记历史,祭奠英烈,是我辈也是后辈的责任。当我们享受和平生活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烈。每当清明时节,或一人,或一家,或一校,前往烈士墓地祭奠,这是真切的缅怀,更是红色基因的传承。没有壮烈的牺牲,就没有新中国的诞生,也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渗透着革命烈士的鲜血。这是永远的痛,也是永远的荣耀,我们绝不能忘记!

  一直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取得明显社会效果。无论是祭扫烈士陵园还是参观纪念场馆,无论是碑前献一束鲜花还是坟旁种一棵松柏,每一次缅怀,都表达了我们对革命先烈的崇敬和哀思;每一次祭奠,都能让我们在革命先烈丰饶的精神土壤中汲取前行的力量。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烈士公祭活动不经常、不规范、不庄重等问题目前还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念活动的整体效果;在不少人心中,对于革命烈士,对于历史传统,已经失去本该有的敬畏、敬仰与尊重。

  守护历史,就是守护未来。忘记昨天,如何走向明天?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民族,必须“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必须懂得尊重英雄先烈、善于用英烈事迹强根固本、教化子孙。我们以国家法规的形式规范烈士祭奠仪式,就是要汇聚起社会各界的共识,守护并涵养我们民族珍重理想信念、珍重历史真实的精神家园,迎来情感和信仰的双重回归,要让人们看到:为祖国和人民做出牺牲的人,祖国和人民永远记着他们、怀念他们,永远视他们为丰碑和榜样。

  【新闻故事

  在安徽省怀远县,两条乡间小路的交叉口处,有一座坟。

  那一年,鬼子进村扫荡,一支八路军队伍挡在了村口。经过半日激战,鬼子被打跑了,八路军队伍也被打散了。等到枪停硝烟散,田野归于沉寂,村民们四下找寻,收殓了两具烈士遗体和一具白马遗骸。因为烈士姓名无法查证,合葬在一处的烈士和战马没有墓碑,只留下一个坟包,村民称之“白马坟”。

  每逢春节、清明这些祭祀祖先的日子,“白马坟”前最是热闹。十里八村的人们总会来到这里,烧上一些纸钱,点燃一挂鞭炮。不谙世事的孩子们常常围着老人问:“这是谁家的先辈?为啥大家都来祭拜?”

  每到这个时候,老人们便会流着泪讲起当年的故事,郑重地对孩子们说:“是他们救了我们大家!这些年,他们埋葬在这里,就是我们全村人的先辈,我们世世代代都要为他们烧香、上坟!”

  时间流逝。如今,经历过当年往事的老人们虽然多已不在,但祭奠“白马坟”的乡俗却一直延续了下来。更让人欣慰的是,这个当年的小坟包如今已被修葺整理,成为当地学校的爱国教育基地。虽然依旧没有墓碑铭文,但孩子们喜欢来到这里,在烈士坟前鞠躬敬礼,献上自己采撷来的野花野果,齐唱一首《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聆听老师深情讲述先烈故事……

  依法维护英烈的尊严

  【访谈实录】

  记者:曾在网络上看过一篇帖子,一位网民在谈论民众对待英烈的态度时扼腕长叹:“非常时期,呼唤英雄;无灾无难,忘记英雄。”曾几何时,随着社会思潮的多元化和一些敌对势力的推波助澜,网上坊间涌动着一股不念先祖、不敬英雄的暗流,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等革命英烈一个个被抹黑、恶搞。出台《烈士公祭办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对依法肯定英烈历史贡献、维护英烈历史地位,起到了什么作用?

  柴东超(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干部):有哲人说,回顾人类历史上的共同灾难,不是我们“愿意”记住什么,而是我们“有道德责任”记住什么。近几年,除了出台《烈士公祭办法》以外,国家在依法维护革命先烈的历史地位、敬仰和尊重烈士精神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要求广泛宣传烈士英雄事迹、坚持不懈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坚持用烈士的英雄事迹教育青少年、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首个国家公祭仪式,发表重要讲话并与民众代表一起,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明确每年9月30日为全国烈士纪念日,以国家的名义向烈士致敬,让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英烈永远受到后来者的缅怀和敬仰……

  当然,每一次祭奠都离不开仪式的承载,出台《烈士公祭办法》,就是要通过庄严的仪式来营造氛围,彰显一个国家对待英烈的态度,让情感的共鸣,唤醒人们谨记我们该纪念谁,我们该敬畏什么。

  与此同时,我们也坚决同那些损坏烈士陵园的行为,调侃、践踏、丑化英烈的“小丑角色”作斗争。2013年8月,广州市市民张某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诋毁“狼牙山五壮士”的内容。接到网友举报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依法对张某进行抓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责编:彭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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