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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时评】让“3.15”永不落幕

2019-03-25 15:47:00来源:央广网

  转眼间,2019年的“3.15”已过去10天。曾经异常火爆电商平台上,网购达人们的“激情”慢慢消退,客户“小姐姐”的“热情”也不似那几天,更多的商家已开始为下一场“购物盛宴”做筹备。看到这样的场面,人们会想起近几年兴起的“11.11”“12.12”等从网上向线下愈演愈烈的购物狂欢。因为以消费者直观感受看,无论是在“3.15”还是后者,都是价格有优惠、客服特热情,甚至礼品赠送等惊喜的“节”。而此刻也有人冷静质疑:“‘3.15’是个节吗?‘3.15’仅仅是个节吗?”

  首先,严格意义上来讲“3.15”还真不是个“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此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在我国,中消协每年都会发布年主题,今年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所以从这点上来看,如果仅仅把“3.15”理解为“过节”的话,可能很难达成活动设定的初衷,也难以真正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其次,“3.15”也不是一天的“节”,一个“权益日”其实代表的是时时刻刻陪伴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如果那些对消费者几乎百依百顺的客服、真正享受“上帝”权益的消费者——买家与卖家只是在“3.15节前节后”那几天“一团和气”,恐怕这又违背了“权益日”所倡导的长效保护了。因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并没有在那几天得到明显提升,某些商家的诚信品质经营行为也只是怕“在3.15被投诉会很惨!”压力下的被动反应罢了。

  诚然,从当天的晚会到不良商家被集中曝光,越来越多商家主动开展主题活动,主动承诺诚信和品质服务,“3.15”已逐步深入人心。但除此之外,我们也常常听到“3.15那几天买东西放心”“3.15日到了您就放心买”这样的常用语。这些话是否也是在发问——不是“3.15”前后,买东西放心吗?日常的消费维权容易吗?

  其实,“3.15”是象征,也是一个敬语。它象征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告诫商品与服务提供者对这份权益的敬畏和尊重。在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的同时,我们还需看到某某购物节后的种种消费投诉和吐槽,“节”后消费者维权的纠结与曲折,仍需反思——“3.15”不是商家的“促销节”,也不只是消费者短短几天的“福利节”。我们呼吁,建立长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倡导理想消费理念,督促商家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让“3.15”永不落幕,让消费者和商家天天“过节”。(央广网评论员 李健飞)

编辑: 王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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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时评】让“3.15”永不落幕

【央广时评】让“3.15”永不落幕,“3.15”也不是一天的“节”,一个“权益日”其实代表的是时时刻刻陪伴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诚然,从当天的晚会到不良商家被集中曝光,越来越多商家主动开展主题活动,主动承诺诚信和品质服务,“3.15”已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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