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平顶山11月13日消息(记者 汪宁 通讯员 张梦卓)“法官,我不能被曝光,不能上失信黑名单,不然我工作就没了,我现在就还钱!”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于2019年8月在某电缆公司订购了一批价值33757元的电缆,待电缆送达且安装完毕后,张某以部分产品有瑕疵为由拖延给付相应货款。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协商,张某依然拒绝支付货款,无奈之下,某电缆公司将张某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31日前被告张某向原告电缆公司支付货款33757元及违约金10000元,若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应增加违约金10000元。起初张某态度积极,陆续偿还了35000元,剩余8757元至今未还。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电缆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释法明理,敦促其还款,可张某觉得自己当初不是不想付货款,实在是手头紧,如今要按约定赔付违约金,让他觉得没有人情味,拒绝偿还。看到张某态度如此强硬,执行法官也只好“软的不行来硬的”,随即查封了张某名下的房产及公积金。11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电话告知张某,如果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多个媒体平台进行失信曝光。听到这里张某的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弯,怕自己被曝光,影响到工作与生活,积极还了钱。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人无信不立,坚守契约精神,才能构建出一个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