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法院判决叫停高滨核电站机组
2016-03-10 09:57: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记者王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本滋贺县大津地方法院9日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要求关西电力公司停止运行高滨核电站3号、4号机组。
大津地方法院在判决书当中说,福岛核电站事故原因尚未明确的背景之下,核电站的运营方理应重视在地震等紧急状况下可能出现的事故。虽然关西电力公司针对海啸或者地震的情况有相应的对策和居民避难计划,但是计划存在问题,周边的居民权利可能遭到损害,因此,判关西电力公司停运两个核电机组。关西电力公司9号表示,不服判决,并且将会发起上诉。
根据关西电力公司的数据,高滨核电站的发电量占该公司发电量的20%,高滨核电站位于日本的福井县境内,濒临日本海,距离滋贺县、京都府也也很近,这个核电站总共有4个机组,其中1号和2号机组因为服役时间超过40年,目前正处于停运检修状态,3号和4号机组于今年年初先后重新启动,但是4号机组当时仅仅重启了三天就出现了故障。2011年日本大地震引发了福岛核电站的事故,促使日本对核电行业进行整顿,该国的各核电站反应堆因为检查等原因先后是停止运转,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于2012年成立,负责监管核能安全。
2015年2月,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曾经正式通过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重启审查,去年4月福井地方法院曾经做出判决,决定暂停重启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但是这一判决随后被撤回。随后几十名滋贺县的居民,重新向大津地方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停运这两个机组。
编辑:高梦蝶
关键词:日本;法院;高滨;核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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