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提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六项原则:
(一)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
(三)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五)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条例》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而这六条原则既是党对长期以来农村工作的经验的总结,对未来的农村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党的未来的农村工作的核心原则。
郑风田: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长远战略,《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就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这六项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文件的核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怎么落实到实处?就是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二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我国农村情况非常复杂,要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农村发展的核心内容。关于乡村振兴的所有政策必须尊重农民利益。1978年安徽小岗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体现了农民的首创精神。改革开放40年来,很多的发展经验都来自于农民的首创,这些经验在改革开放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条,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国家反复强调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能动摇。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些工作部署都要求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第四条是指明乡村振兴究竟如何落实,五大振兴是乡村振兴最核心的内容。党的农村工作核心内容就是乡村振兴,就是这五大振兴。
第五条来源于我党的历史,农民一直是我党核心的同盟军。中央这些年的改革就是希望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在改革中受益,把农民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第六条是遵循我国国情提出的。我国有300多万个自然村,不同的村庄情况差异特别大,一刀切的政策容易出问题,所以党的农村工作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六项原则是我党多年经验的总结,坚持这些原则,农村工作就可以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某些原则被忽视或者遗忘了,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可能要出问题。所以,这六项原则既是过去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未来工作方向的指引,是非常核心的纲领性原则,在未来发展中必须重视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