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9 13:57:00 来源:央广军事 说两句 分享到:
军地检察协作 维护国防利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检察院会签加强协作工作的实施办法
央广网11月9日消息(何其伟 秦中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业互助机制,探索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1月7日下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检察院在哈尔滨召开专门会议,双方会签了《关于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就军地协作原则、组织领导、协作内容和工作机制达成共识。
据了解,《实施办法》着眼落实维护国防利益和促进军地法治建设的要求,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意见》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而制定的。
“会签的《实施办法》,是黑龙江军地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新形势下军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建立了平台,提供了支撑。”据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李永志介绍,为把《实施办法》落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各市(分)院、基层院都将指定1名院领导分管该项工作,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实施办法》中涉及的各项任务。
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李永志
据了解,《实施办法》主要在“四个共同”上规定了军地协作的内容,即共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部队纯洁巩固、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我们要依法扎实办好涉军各类案件,为涉军案件开辟办案‘绿色通道’,实现‘绿色通道’普遍化、流程化、规范化,确保涉军案件得到依法高效处理。”在会签会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表示,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注重加强公益诉讼特别是英烈名誉荣誉司法保护工作。协同做好军地互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特别是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
《实施办法》规定,要严格落实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接收、安置、使用好军转干部,真正使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加强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
《实施办法》还规定了要通过建立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日常联络、专业互助、联合工作等制度机制,努力探索形成军地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发展的军地检察协作工作体系,努力提升军地检察协作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邀请军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军队代表委员的监督。”高继明表示,在落实《实施办法》过程中,要认真办理军队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批评,使之转化为推动龙江检察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开展的强大动力。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人大监司委副主任何健民,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国防科工办主任李豪岩,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成,以及部分应邀而来的省人大代表、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检察院同志,省检察院在哈的院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签仪式。
责编: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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