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意见涵盖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的优待内容。2020-1-16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在荣誉激励方面,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等优抚对象,优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在医疗方面,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优抚医院为部分优抚对象免收相关费用,提供优惠体检。
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这次在交通优待方面,我们为现役军人乘坐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提供)免费出行,同时还为伤残军人等提供了优惠。
意见明确建立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16条。